CORNEILLE Pierre (1606-1684) et Thomas (1625-1709). P.S.由两个 "Corneille "和他们家族的另外…
描述

CORNEILLE Pierre (1606-1684) et Thomas (1625-1709).

P.S.由两个 "Corneille "和他们家族的另外4个人,于1673年8月17日送给Lignery [Les Lignerits, Orne];2页对开,有诺曼底税章。为Escrit sous-seing privé,斜面装订的对开本,棕色摩洛哥,绿色moire衬里和封底(P.L. Martin)。 皮埃尔- 科内耶的长女再婚的私人契约。 玛丽-科尔内耶(1642-1721)是皮埃尔-科尔内耶和玛丽-德-兰佩里埃的长女,1661年第一次结婚,嫁给了布瓦勒康特的谢尔-费利克斯-杜-布阿特,生了一个儿子吉勒;1668年丧偶,1673年第二次结婚,嫁给了拉伊尔的谢尔-雅克-德-法西,生了四个女儿(第三个女儿弗朗索瓦丝,1682年出生,是夏洛特-科代的祖先)。 这份私人协议完成了 Jacques de Farcy和Marie de Corneille之间的婚姻条约;Jacques de Farcy承诺为他的妻子保留与已故Sieur de Boislecomte的婚约中规定的嫁妆;Marie de Corneille为Sieur de Farcy带来了4000利弗尔,"她有他满意的钱",如果S. de Farcy去世,她将终生享受其中的利息;她还向S.de Farcy "在上述Sieur de Farcy有生之年享有他的嫁妆和其他财产,条件是他要为他的儿子Gilles du Buat提供生活费,直到他成年,如果上述女士在上述Sieur de Farcy去世后,她将拥有并免去所有费用,他的衣服、戒指、珠宝和用于他的床单,以及一个配有马车和马匹的房间,或者由上述女士选择,以三千英镑代替上述配有马车和马匹的房间...。 除了皮埃尔-科尔内耶和他的妻子 "Marie de Lamperiere",托马斯-科尔内耶和他的妻子 "Marguerite de Lamperiere",以及两位马夫 "de Farcy "和 "Marie de Corneille",都已签名。 再往下看,配偶双方于1674年1月2日在阿朗松的皇家标签前承认了这一协议的条款并再次签字。 出处:Léon Duchesne de LA SICOTIÈRE(皮埃尔-科尔内耶第二百周年纪念展,鲁昂1884年)的前收藏;然后是Jean DAVRAY(1961年12月6-7日,第21号)。 书目:安德烈-帕斯卡尔[Henri de Rothschild], Les autographes de Pierre Corneille (1929, p. 51 and pl. XV)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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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RNEILLE Pierre (1606-1684) et Thomas (1625-1709)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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