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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诺威雅各布·弗兰克(Iacob Franck)制作的一对大型燧发手枪: 枪管为双段式,前段呈棱形,后段呈圆形,略微外扩,采用大马士革钢制成,配黄铜瞄准具,饰有雷纹雕刻,长35.5厘米,口径15毫米;枪机尾部无可见螺丝,同样采用大马士革钢制成; 击发板为平板式,背面以高浮雕技法刻有狩猎战利品图案——包括一头野猪头颅,中央则刻有一只猎犬正扑向雄鹿的场景;击发板下方刻有“IACOB-FRANCK”签名,背面刻有: “HANNOVER”;扳机为雕刻工艺,扳机护圈为铁质多面结构,无箍;黄铜配件经镂空处理并雕刻有藤蔓、叶片及动物图案,棒状钉头呈怪诞人头造型; 背板经重新钻孔,中央镌刻藤蔓间的狩猎场景;枪托为长枪身设计,末端配有犄角枪口,枪机后部及枪管插口周围均有雕刻; 每支均标有编号:“N° 66”和“N° 67”;木制枪管配黄铜管口;全长53厘米。(大马士革纹饰可能是在雕刻之上重新加工而成)。 年代:德国下萨克森州,18世纪前三分之一时期。品相极佳。 雅各布·弗兰克(Jacob FRANCK),约1725年任职于汉诺威的火绳枪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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