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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eschke Jadi Auctions Berlin GmbH

294 - 法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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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学 普芬多夫,萨缪尔·冯 《自然法与人法,或论道德、法学及政治最重要原则的通论》。2卷。附一幅雕版肖像及2幅雕版标题插图。 阿姆斯特丹,皮埃尔·德·库普,1712年。1页,CXXII,2页,613页,2页,2页,506页, 17张,4开本。当时流行的硬皮精装,带有丰富的红底镀金装饰及烫金书脊徽章,封面饰有纹章书名牌,内侧为大理石纹切口(略有磨损和磕碰)。 Graesse V, 504——普芬多夫关于自然法与国际法的主要著作于1672年首次出版,“采用了一种充满力量且细腻的新拉丁语”。 在此之前的十年间,普芬多夫曾担任首个自然法与国际法教席。这一职位要求他阐释雨果·格老秀斯(Hugo Grotius)的学说,事实上,他当时被视为“格老秀斯的儿子”(Grotii filius),因为他似乎完全继承了格老秀斯的精神。 不过,普芬多夫与这位荷兰人仅在经院式自然法的道德观上有所共通,其余方面则更倾向于霍布斯”(KNLL 13, 710)。——附录:J. 巴贝拉奇(J. Barbeyraci)。《论尊严与实用性的就职演说》(Oratio Inauguralis de Dignitate et Utilitate)。 阿姆斯特丹,彼得鲁斯·德·库普出版社,1712年。28页,1张。——书页边缘有磨损,略有霉斑。整体保存良好。 2卷。附有一幅雕刻肖像和2幅雕刻标题装饰图。 同时期的皮革装帧,书脊饰有精美的烫金图案及烫金书名标签,封面印有纹章,书页边缘饰有大理石纹(略有磨损和磕碰)。——普芬多夫关于自然法和国际法的重要著作于1672年首次出版,采用“极具细腻韵味的新拉丁语”写成。 在此之前的十年间,普芬多夫曾担任自然法与国际法领域的首任教授。这一职位要求他解读雨果·格老秀斯,事实上,他当时被视为“格老秀斯之子”,因为他在思想上如此深切地承袭了格老秀斯的精髓。 然而,普芬多夫与这位荷兰学者仅在经院自然法的道德观上有所共通,除此之外,他更倾向于霍布斯”(KNLL 13, 710)。 - 与以下书籍合订:J. 巴贝拉克(J. Barbeyrac)。《论尊严与实用性的就职演说》(Oratio Inauguralis de Dignitate et Utilitate)。阿姆斯特丹,彼得鲁斯·德·库普(Petrus de Coup)出版社,1712年。28页,1张插页。- 书边泛黄,有轻微斑点。整体保存良好。 本拍品已按规定缴纳税款。 在欧盟境内,落槌价需加收24.95%的佣金,账单总额需加收7%(书籍、艺术品)或19%的增值税(手稿、丝网印刷品、胶印品、照片)。 本拍品适用常规边际税率方案。在欧盟境内,落槌价需加收24.95%的买方佣金,发票最终金额需加收7%(书籍和艺术品)或19%的增值税(手稿、丝网印刷品、胶印品和摄影作品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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